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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科学管理面面观

时间:2010-12-09 14:48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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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防空工程属于战备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的基本目标是战备目标,同时人民防空工程在和平时期要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因而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从属目标是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大,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速度也突飞猛进,尤其是结建人防工程的增加迅猛,这对地处东南沿海一类防护城市的宁波来讲,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她对战时保护城市居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平时保护城市居民的生活生产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人防工程包括工程的建设,工程的使用,工程的维护管理,本文就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谈谈几点想法。
   近年来,我市人防工程竣工面积大幅度增加,如何维护管理好这些工程,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真正发挥平战结合的作用,是摆在我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面前的一个新课题。据调查,目前,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颇多,主要表现在:不少单位和部门在没有依法取得工程使用证的情况下,就随意开发利用;不少单位和部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肆意将人防工程用租赁方式变相卖给用户;更有甚者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任意改变工程结构。尤其是人防结建工程维护管理方面,更是矛盾重重,问题众多。维护经费不到位者有之;无序开发利用人防工程者有之;工程责任管理人员不到位者有之;设备设施损坏无人问津者有之;工程内乱堵乱隔者有之……凡此种种确实令人担忧。笔者认为,要使人防工程真正成为战时、平时保护城市居民生命财产的生命工程,必须要上下统一认识,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实施科学运行。
   一、实施依法履职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必要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一九九九年1月1日施行以来,人防工程依法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我市地处浙东沿海,三十年来,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大规模的城市建设给人防工程建设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各级各部门十分重视人防工程建设,在“以建为主,以收促建”政策的引导下,我市人防工程建设步入历史的快速道。为了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省人防办相继出台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办法》、《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我市从2004年以来,针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及维护管理,陆续颁发了甬政发〔2004〕42号文件《关于确定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比例的通知》,第135号市长令《宁波市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发〔2006〕9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防办通〔2007〕20号文件《关于收取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建委、市物价局和人防办联合发文《关于明确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等。以上这些法规的制定,以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实施条例》的主要精神为主线,体现了新时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突出了我市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并重的理念,表明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又有可操作性。她为城市人防工程依法维护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只要我市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加强学习,深刻领会,贯彻执行好这些法律规章,并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正常实施依法监督,人防工程就会走上科学管理之路。
   二、明确责任主体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根本要求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若干意见》第一条指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浙江省《实施条例》第四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以上两条规定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对人防工作负有的领导责任,县级人防主管部门是责任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县(市区)级人防主管部门需主动承担起区域内人民防空工作,当然也义不容辞地肩负起维护管理好人防工程的责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十一个县(市区)均是南京战区重点设防城市,县(市区)级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任务相当繁重。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县(市区)人防工程建设速度提升,工程竣工面积越来越多。有些县(市区)已竣工面积达10万平方米左右,有的县(市区)已竣工面积达十几万平方米,还不包括在建的人防工程。面对日益增多的人防工程,要维护管理好,就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就要落实相关管理人员,要建立起一支懂技术、懂法律的人防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单设的县级人防机构作保证。从目前来讲,我市十一个县(市区)人防机构,在上一轮机构改革中,没有单设,均挂靠在县级建设局或规划局。这种举措在当时的条件下,也能应付。但在人防工作任务日益增多,人防工程建设速度大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任务十分繁重的今天,显然是不相称的。这就需要县(市区)级主要领导认真执行南京军区2001年联字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县级人防机构必须单设”的要求,要痛下决心,从长远的利益出发,从维护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出发,借这次机构变动的机遇,将人防机构实施单设。这样做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防空部门的作用,让人防主管部门真正承担起本区域的人防工作,肩负起责任主体的重任,把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好,不辱历史的使命。
   三、理清权属关系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关键所在
   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产权经济。在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时代,在法制建设不断规范的前提下,产权的明确就显得尤为重要。其他领域如此,人防领域也是如此。在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期,由于国家对人防工程产权界定不明晰,各省、市的做法也不统一,从而导致人防工程的管理在源头上十分混乱。特别是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由于产权不明晰,开发单位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同意,趁机将竣工后的人防工程擅自以租赁的方式,变相卖给用户。有的一租就是30年、50年,甚至70年,他们从中将租赁费一次性收走,根本不考虑工程日常的维护费用,及以后的设备设施检修费。他们既从住户那里收足了建造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费,又从用户那里收走了几十年的租赁费,随后一走了之。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包袱,丢给了社会。这一现象在我市为数不少。群众对开发商的这一做法很不满意,由此引发的矛盾也不少。为了制止这种现象蔓延,市政府在2006年初,颁发了135号市长令,从而基本理清了人防工程产权的权属关系。文件中明确规定,在人防工程所有权未确定之前,开发单位必须将人防工程的产权移交给小区业主,不得将人防工程擅自租赁给用户。小区结建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归小区业主,经营权由小区业主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并按照规定将临时租赁费按比例提成,一部分用于工程的日常管理开支,一部分留作工程设备设施检修时用。这一规定,从人防工程管理的源头上有了一个说法,既保证了小区业主的合法使用,也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责任,同时,也赋予了人防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更为重要的是制止了一些开发商的不良行为。
   四、落实维护经费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保障
   人防工程自竣工后,按照《人防法》和国家人防办的相关规定,要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要切实做好这件事的确是很困难的,其中重要一条是维护经费的保障。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人防工程建成后,开始几年由于工程刚投入使用,设备设施均是新的,只要有少量的维护经费就足够了,但5年一次小检修,10年一次大检修的经费开支就大了。一个工程要维护管理百年,那么这笔经费就不是小数目。随着工程面积的增多,这部分的开支就很庞大。再加上,我市地处沿海水网地域,工程的设备设施很容易腐蚀损坏,如果维修经费准备不足,势必影响到工程的正常使用。我市上世纪末竣工的人防工程,目前开始进入设备设施检修阶段,有些结建工程维修费不到位的现象已经显现,如不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以后会更加严重。据调查,目前一些自建工程、单建工程、民建工程的维护检修经费,由于有相对应的主管单位,矛盾不很突出。问题突出的还是结建人防工程,她占人防工程总面积90%左右,面广量大,分布不匀。其维修经费既不能依赖财政来开支,也不能依赖易地建设费来补助,更不能向住户做摊派。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严格按照“以洞养洞”的原则,从开发利用一开始,就予以重视。几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颁发了相关规定,我们人防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要认真执行好这方面的红头文件。如,按照规定可以在收取租赁费中提成留足维护经费;向开发商收取平战转换资金;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开发商协商收缴工程维护费用(我市有的县市区已经实施)。以上这些资金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储存,专款专用,统一调剂,专项用于工程维护及应急处置。同时,经费的使用要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及上级人防部门的监督。
   人防工程是百年大计。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只要我们各级人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人防工程所需的日常维护经费、设备检修费、应急处置费用是一定能落实的。
   五、选择管理单位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主要环节
   为了落实国家颁布的《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条例》,我市135号市长令规定,结建人防工程应由业主单位委托的物业公司来承担日常维护工作。这一规定出台后,许多单位和社区都认真执行,而且也落实得比较好。尤其是江东烟草大厦、北仑港务大厦、鄞州东湖花园等一些物业公司,他们不但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除了每天定时通风,确保地下室空气清新,有利设施正常运转以外,还规定闲人不得随便进入地下人防工程,配置监视镜头,全程监控。这样做既有利于人防工程安全运行,又有利设备设施的防护。但也有不少物业公司,纸上有规章,墙上有制度,实际管理不到位。防护门变形无人问及,通风设施腐蚀无人检修,渗漏水严重无人报告;更有个别物业公司,自接管人防工程后,以车位租赁不出去,无经费来维护为理由,不仅对人防工程的通风、滤毒、采暖、发供电、通信、照明等设备不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就连对铁件定期注油,定时启闭防护门和卫生清洁工作也不保证。可见,管理单位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人防工程的使用寿命,也影响到人防工程的应急使用。我们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必须在平时实施有效监管,定期通报各地物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倡导优秀物业公司的管理经验,及时纠正责任不到位的物业公司,坚决取消管理混乱,无视规章的物业公司,依法查处损坏人防工程的人和事。让所有的物业公司,都责无旁贷地把人防工程维护好管理好,对业主负责,对城市负责,对事业负责。
   六、开展基层监管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核心措施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人防工程监督管理,必须从基层着手。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市人防工程数量不多,而且集中在老城区,平时的监管工作只要主管部门派几位同志去检查落实就可以了。目前,人防工程面积剧增,单凭本来就不多的人防干部去监管,确实是有难度。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我们必须积极思考,勇于面对。鄞州区人防主管部门的做法,值得我市各地借鉴,该区针对日益增多的人防工程,将监督管理的重心下移,实行属地分片监管的原则。由镇、街道人防办承担此项任务,他们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归类,然后根据实际需要,选聘居住区内的居民为人防工程监督员,这批监督员随时对物业公司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提出整改,如不整改,立即向镇、街道人防办报告。这一举措不但减轻了主管部门人员不足的矛盾,更重要的是真正体现了人防工程人民管的要求。服务在基层,满意在基层。基层的工作做好了,何愁人防工程失去监管?时代的发展,需要有创新的理念,人防的发展需要有思想的解放。工程的监管,更需要有探索的勇气。鄞州区的做法只是一条成功经验。我市有十一个县(市区),113个镇、街道人防主管部门,只要大家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不畏惧任何困难,坚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七、做好定期检修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必然要求
   五十年来,人防工程建设的发展和演变,在质量和数量上走过辉煌与艰辛之路;五十年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方式和方法,在探索和尝试中有过成功与失败的总结。在人防工程数量日益增多之时,检修工作量非常艰巨,可谓点多面广,费时费事。单靠人防部门来组织专业检修维修队伍已经远远不能应付,必须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动员群众一起来维护好人防工程的设备设施。我市县(市区)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将人防工程的维修放到议事日程上来,统一安排,分类指导。首先对早期人防工程,由于这一批工程质量低,渗、漏水严重,尽管面积不多,但一定要对症下药,不搞一刀切。该维护好的工程,继续制定维修方案,全力维修好,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该报废的工程,要经过专家论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拆除的拆除,要回填的回填,做到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手续齐全。其次对后期人防工程,要排出工程建设时间,分期分批排出计划,列出清单,编制经费预算,由哪一级审查,就哪一级审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需要强调的是该工程确需检修的,县(市区)级人防主管部门必须统筹兼顾,集中安排资金,不得以维护经费不足而放弃检修。一旦酿成恶果,后果将自负,要追究法律责任。作为人防主管部门的任何一名成员,必须明白一个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不是一个简单的产品已经完工,应该视作是一个新的生命刚刚诞生。要使这个生命永葆其美妙的青春,我们有责任关爱她,呵护她。定时通风,就是给她活力永驻,防止设备老化;定期给铁件注油,管道上漆,就是给她养容,防止腐锈;及时给工程通电,打扫环境,关启防护门,就是给她打扮,使之青春常在;按时给她更新检修设备设施就是给她及时治病,免得残废。只要我们把人防工程视作生命,那么到头来她必定会尽力回报社会、造福人类。
   八、完成工程档案是人防工程科学管理的必备条件
   人防工程建档立制工作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任务。认真负责地做好这项工作既具有现实意义,更具有历史意义。笔者认为,人防工程建立档案必须从上到下推开,也就是说从以前的省和市一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向县(市区)和街道、镇一级延伸,尤其有重点目标所在地的镇、街道,更要有完整和详尽的人防工程档案,这样做有利监督检查,有利应急启用,人防工程建立档案必须由浅向深推进,也就是说,以前我们对人防工程的名称、面积、抗等级的能力,建设的时间、地理位置、用途、产权归属有较详细的记载。笔者认为还要从三方面来补充完善档案。一是工程内部硬件安装的时间(包括通讯、防护、滤毒、发供电等设施)。谁负责安装,谁负责管理。二是工程内主要设施设备生产的厂家,设备生产的时间、规格、标准。三是工程设备设施需要更换的时间,产品。使用的周期,到什么时候该报废、更换等等。人防工程建档立制工作必须加强保密。尤其对人防工程的规划、图纸、内部结构等必须将等级定高一点。
   人防建立档案工作必须走信息化之路,在人防工程档案保密的前提下,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及军事部门有直接查阅及审查的渠道。并做到便捷、准确、详尽,如果说把一个人防工程视作一条生命,那么一本档案就是一本履历表和健康卡。由此可见,人防工程的建立档案,看似一件平常的工作,实质上是一项非常繁重而复杂的任务。她是对历史的负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随着人防工程越建越多,我们必须紧张地动员起来,尽快查阅补齐必要的资料,将其完善起来。
   综上所述,构建一个完整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体系,已经是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我市县(市区)级人防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尽快制订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细则,明确管理单位,落实维护经费,注重监管检修,及时发放和更换工程使用证,强调依法运行,真正承担起责任主体的重任。
   社会在不断进步,事业在不断发展。人防事业在发展中提升,人防工程管理在提升中必须强化。笔者充分地相信,在科学发展的理论指导下,我市各级人防工程主管部门一定会克服重建轻管的现象,共同来破解工程维护管理中的难题,让人防工程名副其实地成为城市民众战时的保护神,平时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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