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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人防(民防)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实践

时间:2010-11-26 09:00 来源:苏州市人防办 杜杭宁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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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人防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在苏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领导下,始终与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相同步,始终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长期的探索与实践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跃升,人防全面建设取得了优异成绩。在第四次和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上,苏州市连续两次获得“人民防空先进城市”殊荣。一、改革开放苏州人防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回顾苏州人防改革开放所走过的历程,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大会上所说“一切亲身经历了这30年伟大变革并贡献了自己力量的中华儿女,一切关心祖国命运的华夏子孙,都有理由为我国改革开放历史性成就感到自豪”。回眸苏州人防发展历史,我们同样感到无比激动和欣慰。苏州市人防工作在全国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调整准备打基础阶段。大致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到1985年。这一时期,我市的人防建设基本是按照“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战略思想做好反侵略战争人防准备工作。这一阶段,巩固并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后和新形势下人防工作的社会基础,以及工作构架和基本思路,为人防全面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改革开放求发展阶段。大致是从1986年至1996年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出台前后。这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人防工作改革发展的两个重要文件。苏州市的人民防空按照服从和服务于“四化”建设的总目标,从战时防空需要出发,把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平时和战时结合起来,坚持“三个效益”一起抓。这一阶段我市人防机构更趋完善,政策规定相继出台,人防工程数量和种类开始增多,平战结合效益不断攀升,在全省地级市率先启动了市基本指挥所建设,各项工作开始领先发展(但人防工程总量和人均面积不多)。1994年,全省人防经济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1997年,全省县级市人防工作现场会在苏州太仓召开,我市人防的改革发展得到了上级人防部门的充分肯定,人防建设开始呈现出市县联动,整体推进,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三是依法建设,全面提速阶段。随着1996年10月29日《人防法》的出台,2000年10月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进一步确立了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2005年10月第五次全国人防会议,提出了人民防空实现“三个转变”和做好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的要求。我市人民防空建设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继续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勇于率先、有所作为,正是在这一时期我市人防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进入依法建设人民防空的时代,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人防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骄人的业绩。(一)军事斗争人防应急准备能力基本形成。市和县级市(区)制定了《苏州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苏州市人民防空应急行动方案》,并根据要求适时组织修订充实。建立健全了人民防空指挥机构,按照战时人民防空指挥所编成,做到了“实名”、“全员”、“全程”到位,形成了军政联合、平战结合、统一高效的指挥体制。市和5个县级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人防基本指挥所并全部投入使用。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所建设任务,并对基本指挥所进行了“零转换”和“三所合一”升级改造,实现了基本指挥所、机动指挥所、地面指挥中心指挥平台的互通互联,达到了优势互补,互为备份,整体优化的目的。完善了指挥自动化系统,建成了较为先进的集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三级指挥通信网,提高了利用有线、无线以及卫星和集群通信等多种手段的保障能力,城区现有固定警报器XXX台,音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按照要求全市完成了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以及点验工作,理顺了关系,优化了结构,充实了编制,提高了遂行处突能力。基本完成了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任务。一级重要经济目标单位成立了人防办,制定了应急预案,落实了防护措施。市区街道成立了人防工作站。疏散地域(基地)和防空林建设全面启动。圆满完成每年度人防演习(练)任务,通过练指挥、练程序、练协同、练保障,组织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我市人防已基本具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空袭应急能力。(二)人防工程建设实现跨跃式增长。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建设的进程,特别是“十五”和“十一五”计划期间,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步入了良性循环和快速发展的轨道。依据苏州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制定了《苏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多次组织修编,保证人防工程建设始终融入城市总体建设之中。通过狠抓报建、狠抓设防、狠抓体系、狠抓质量、狠抓审验、狠抓管理,目前全市人防工程竣工面积XXX万平方米,其中:市区XXX万平方米(是改革开放前的33倍,是“十五”计划前的9倍),人均使用面积达到X.XX平方米,并提前两年完成“十一五”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人防工程建设保持了持续高速发展的态势。人防工程防护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人防指挥工程、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人员隐蔽工程、物资库等配套工程建设全面展开。积极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了轨道交通、火车站地区综合改造等工程的防空设防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的要求,城市综合防护能力不断增强。(三)人防平战结合整体水平稳步提升。按照人民防空实现“两防一体化”要求,我市从2002年开始推进人防转民防试点工作。2004年,经江苏省政府批准,苏州市人防办增挂民防局牌子。2005年我市建成了全省第一个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技术(手段)先进的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预案库。同时,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苏州市民防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民防局,作为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平台之一,并赋予了苏州市核应急办公室职能。三个古城区人防办承担了区应急办公室职能,2008年所辖五个县级市全部增挂民防局牌子,工作职能逐步向民防工作拓展。积极完成各类民防演习演练任务,人防(民防)平时应急的能力得到加强。民防知识教育全面展开,编制和发放了《苏州城市居民防灾手册》,总结了民防工作进社区“八个一”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开。按照平战结合要求,人防设施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泊位3.4万个,就业岗位3310多个,直管工程平战结合收入每年递增10%。(四)人防依法行政和宣传教育步入规范化轨道。重视加强人防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用法律手段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出台以来,市县两级制定涉及人防工作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30余件,尤其是2008年,结合省新修订的《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同时出台了《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人防建设管理行为。人防行政服务“窗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要求对行政许可项目按照承诺制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人防建设过程和程序中的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逐步提高。依法筹集人防建设资金每年超额完成任务。三年来,累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件,补建人防工程面积X.X万平方米。各级人防部门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六进”(进党校、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工作。“十五”以来,全市在12所高校、165所初级中学、80个社区、22个重点企业、68个机关开展人防知识教育,累计受教育人数220万人次。各级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专栏、杂志,以及组织夏令营、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参观人防工程、网上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对公众进行潜移默化的人防教育,大力宣传《人民防空法》和人防建设的方针政策,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五)人防改革与管理有效务实推进。我们坚持用改革的理念,发展的眼光、市场化的手段解决人防发展中的问题。按照市政府要求,全面完成所属12个企事业单位改制和所属机构改革。同时,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人防经费筹集、人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开发区人防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围绕人防科学发展和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建立了目标评价体系,制定了实施细则,完善了考核机制。通过年度考核评价,促进了人防全面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人防机关的精神面貌和行政效能以及在社会中的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改观。二、我市人防建设探索与实践的基本经验苏州人防在改革开放探索与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在上级的正确领导、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人防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有许多经验体会值得总结发扬。(一)坚持改革创新是人防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在改革开放中创新发展。有创新才有发展,有发展才能把事业不断推向前进。30年来,我们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推进人防工作的改革创新,探索了一条符合苏州特点的人防工作新路子。提出并完善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政策规定,使人防工程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总量快速提升,人均面积上升到全省的第二位;针对苏州经济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及时研定了人防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使“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得到较好落实,达到了“双赢”目的;针对信息化条件下人防训练存在的突出问题,出色地完成了南京军区人防训练试点任务,形成了“五个一”成果,为全区人防训练改革提供了经验;抓住改革发展机遇,率先并彻底完成了人防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工作,达到了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各行其职的要求。在人防转民防试点工作、人防法规制度建设、指挥场所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设防和兼顾设防要求、加强县级市人防建设的指导工作。制定了政策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我市人防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和动力。实践昭示我们,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就能创出一片人防建设的新天地。(二)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是加强人防建设的根本途径。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全民性、长期性的战备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刚性。实践中我们始终以《人民防空条例》、《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军区、省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本市实际,不断加强人防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措施,人防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建设规划,人防工程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人防建设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使人防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自2008年8月起,市和县(区)人防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为民便民公开服务。多年来,通过依法行政、依法建设和依法管理,一些影响人防事业发展不规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较好地形成了人防建设依法按章办事的社会氛围,应建必建,该缴必缴,认真落实结建工程面积不减、等级不降、经费不免的要求,保证了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事实证明,任何时候只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做好宣传说服工作,最终就能化解矛盾把工作做好。(三)协调发展整体推进是人防建设的基本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人防建设的实践中,特别是在编制几个发展阶段“五年计划”时,十分注重人防建设的全面性,避免顾此失彼,防止趋易避难,不搞单打一,在相互学习比较中固强补弱,推进全面发展,谋求整体效能,提高建设水平。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较好地体现和贯彻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原则要求:一是坚持把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作为做好人防工作的重要前提;二是坚持把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作为人防工作的发展动力;三是坚持把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防护安全需求为牵引,作为人防工作的中心环节;四是坚持把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协调发展,作为人防工作的基本要求;五是坚持把提高整体防护能力和救援能力,作为人防工作的根本标准;六是坚持把人防应急准备与长远建设、重点建设与整体发展,作为人防工作的共同目标;七是坚持把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实现“两防一体化”,作为人防工作整体平战结合的出发点;八是坚持把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人防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全面推进苏州人防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多年来,经过几任班子和全体同志的努力,苏州人防建设整体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省人防办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多次总分名列前茅,全面工作受到充分肯定和表彰。(四)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是做好人防工作的重要环节。人防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战争服务。长期的和平环境和经济建设容易淡化人防意识。在多年的创新实践中,各级人防既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不失时机积极主动地向各级领导汇报人防工作,争取领导的大力支持。通过常委议军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宣传人防工作和成果,利用各级人大、政协视察和检查人防工作,提出加强人防(民防)建设的建议。各级人防办加大了与本地区党、政、军主要领导,以及主要部门的宣传沟通力度,多请示、常汇报、广宣传,使其了解人防、理解人防、支持人防,帮助人防排忧解难。如:在2000年3月,苏州的“两会”上,《依法加强城市人防工程建设》的人大议案,被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列为当年度唯一的议案。随着该议案的办理和落实,强有力地推动了苏州工业园区和其他开发区人防工作开展。市和县级市人防指挥所建设、市民防应急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所建设、民防工作试点、张家港和常熟人防疏散基地建设、昆山人防预备指挥所建设,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空设防和兼顾人防要求等工作,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强有力的推进。多年来,由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重视人防建设,有力地推动了苏州人防(民防)建设的快速发展。(五)加强队伍建设是实现人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决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要建设“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民防空,没有一支强有力的人防队伍和干部队伍是难以实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建设的决定》颁布后,我市各级人防办按照《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标准》和《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纲要》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政高效”的总要求,结合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对照“快、准、细、严、实”的标准,狠抓战斗作风的培养,狠抓各项任务的完成,狠抓工作质量效能的提高,坚持教育和奖惩并举,全面加强机关自身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作风、纪律建设,突出服从命令、令行禁止、雷厉风行、一丝不苟、无私奉献等优良作风的养成,努力培养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特别守纪律的人防队伍。多年来,针对人防机关人少事多、年龄老化的现状,通过开展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达标活动,坚持标准反复抓、有了问题抓反复,持之以恒抓养成,成效显著。市和县级市人防办始终保持着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争先进位的进取精神,为我市人防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尽管在人防建设中各级都遇到了很多困难和矛盾,但通过主观努力每年都出色地超额完成人防建设任务,在全省人防系统始终保持着率先发展的良好态势。三、人防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我市人防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之路,在为取得成绩深感欣慰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研究和解决。1、人防的应战(急)能力还不够强。虽然我市人防建设速度走在全省前列,但人防工程建设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规划布局、种类配套、功能结构还不够合理等方面的问题,防护体系还不够完善,整体防护能力还不够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专业队伍应急救援、城市人口应急疏散等“走、藏、消”能力,还很难全面经得起实战和实际救援行动的检验。2、人防平战结合水平(质量)还不够高。苏州人防建设规模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够协调的方面,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还不够紧密。人防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服务民生,以及群众对人防的期望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人防战备建设与社会公共安全建设、人防应急建设与平时灾害应急建设、人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与解决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做大量的“结合”工作。3、破解人防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还不够大。随着改革的深入,涉及国防利益与经济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利益、业主利益与开发商利益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诸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等问题,严重束缚着人防建设的深入开展。一些政策问题喊了多年,但没有上位法的明确规定,彻底解决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因而,在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等待和观望的思想,用于破解难题的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难点问题没有破题或解决问题的进展缓慢。(二)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我们感到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政策因素,也有工作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人防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履行职能不到位。省级以下人防部门是政府机构中具有军地双重领导属性的工作部门。在政府体系中工作,贯彻军队人民防空要求,有独到的优势,也存在弊端。一是从国家层面看,国务院不设人防机构,国家人防办设在总参谋部作战部,由于军队与地方不同的属性和机制,客观上容易造成机构建设、法规制度、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部门管理等方面的不统一、不适应、不及时、不到位等不协调问题,在具体工作落实时难以完全履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二是从地方角度看,人防部门的工作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影响其职能发挥。如按照“防空防灾一体化”要求,人防部门担负着战时防空和平时参与防灾的职能,而实际上在政府防灾救灾应急体系中人防还没有摆到应有位置。再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问题,缺乏一个归口管理部门来强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呈多头管理的状态,建设、规划、市政、人防、消防等部门共同制约着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实际上造成了“大家都管、大家都没管好”的局面,整体效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从部门自身看,对一些制约人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得不够深不够透,积极创造条件,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标准不够,在有些制度建设上未能实现有效突破。比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由于全国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滞后,缺乏规范、系统的法规体系和实际操作程序,长期以来成为制约人防建设发展的“瓶颈”。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些管理不到位,“松绑”或“政出多门”的现象。2、存在畏难思想,推进工作的步子不够大。这是制约人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一些同志受条条框框束缚比较多,既有经验的束缚,也有成绩的束缚,既有体制机制的束缚,也有人情面子的束缚,因而在解决人防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时瞻前顾后,主动不够、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比如在谋求人防建设创新发展上,对“两防一体化”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结建工程权属、人防专业组训等问题进行了探索试点,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在试点成果的推广应用上,受束缚较多,有些方面未有实质性突破。再比如,在“三区”开展人防工作问题上,明知道一些招商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与人防法律法规有抵触,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敢理直气壮地去做工作,导致“三区”人防工作在有些方面成为“特区”。人防部门自身对有些政策和规定的理解也存在着认识不统一、解释不一致、步调不协调等问题,做统一思想的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出现一些内耗现象,影响了工作开展。3、全面贯彻人防建设指导思想在有些方面还不够自觉。主要体现在:一是“单体”与“配套”的关系。我市各地对落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比较认真,但对修建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工程、供水和供电等专用配套工程建设重视不够,存在配比不协调问题。城市主干道人防工程连通建设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人防工程建设在布局和结构上不够合理,城市地下空间为社会服务的整体效能还没有得到很好发挥。二是“建设”与“收费”的关系。总体上讲“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得到了较好落实,但在建的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有时存在减少应建面积、降低设防标准、防护要求达不到规定的问题。在建设经费筹集问题上,偏重于征收易地建设费,对依法向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征收人防建设经费的政策措施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征收率不高。三是“建设”与“管理”的关系。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在工程建设和指挥设施建设上舍得投资,但在工程管理和设施维护上投资偏少、下功夫研究不够,尤其是结建工程出现了管理上的“短板”。四是“防空”与“防灾”的关系。按照“两防一体化”要求,人防部门肩负着防空防灾的双重任务,增挂民防局挂牌后,在职能的转变、工作内涵的拓展方面下功夫不够,尤其是在人防内部机制如何运转、民防应急与政府应急指挥体制怎样衔接、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等方面还有大量整合性、突破性的工作没有展开,出现滞后现象。4、人防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所担负的任务还不相适应。人防工作专业性强,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组织人民防空行动又具有军事特性,涉及指挥与应急行动、通信与信息化、工程建设与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行政执法等多种专业,需要多方面的人才。目前的现状:一是人防机关干部年龄老化、成长受限。市人防办机关干部平均年龄49岁,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1.3岁。10年来没有向社会招聘过公务员,人防办机关70%以上的干部是军队转业干部,目前在职的师职军转干部6人。这种现状导致了有能力和年轻的同志既“上不去”也“进不来”的尴尬局面。二是人防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干部的年龄结构、素质结构、专业结构受多种因素制约,没有形成合理梯次配备的要求。特别是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市、县两级人防机关懂人防专业的人才不多,尤其是县(区)人防部门由于受编制限制,几乎没有配专业技术人员,有时正常业务工作开展都受到一定影响。三是干部培训机制不完备。人防系统没有一个专门和系统的培训体系,只能靠以会代训、以老带新、岗位培训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培训,训练往往处于低层次循环,导致一些干部思想、能力、素质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更谈不上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人民防空建设需要。四是少数干部缺乏进取精神。有的干部虽然在人防部门工作多年,但由于看不到成长希望,加之对平时学习、研究和积累不够重视,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宏观思维不广、创新能力不强。有些同志或多或少还存在着“进了人防系统就是人生工作的最后一站”的模糊认识。这些现象的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人防工作开展。四、深入推进我市人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在调研和大讨论中大家认为,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指导性、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今后一个时期,苏州人防事业的科学发展,需要做的工作很多,需要改进的问题也很多,但就目前的形势和人防发展趋势来讲,要继续解决好三个基本问题:(一)要解决好对人防科学定位的再认识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指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这三句话对人民防空性质作了明确定位,也为人防事业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深化对人防科学定位的认识,对于推动和促进人防事业科学发展举足轻重。第一,人民防空作为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与国防建设及其发展相适应。人民防空在贯彻军事战略方针中有着特殊重要的地位。随着世界范围新军事变革的加速推进,我国军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国防建设战略方针实现了根本转变,人民防空建设必须与此相适应,彻底从指导思想、工作方法、建设标准上转变人民防空传统的发展模式,大力推进人民防空建设由机械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向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防空袭准备转变;由单一的防空袭体制向防空防灾相结合的体制转变;由以行政命令为主管理的模式向依据法律法规为主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平稳实现应急建设向长期建设、长期准备的复位,努力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第二,人民防空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首先,要正确认识城市防护功能的地位作用,现代化城市离不开防护功能,防护功能永远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防护手段不断改进,但防护的性质没有改变。因此,在城市规划中,要充分体现城市防护理念,把对战争灾害的防护和对自然灾害的防护结合起来贯穿其中。其次,要正确认识防护功能的实现必须依附与城市建设,在城市化进程中发展人防,实现防护功能。因此,要抓住机遇,在城市规划中注入人防元素,在民用建筑中结建人防工程,在重要经济目标建设中体现人防要求。再次,要正确认识城市防护功能它表现为一定的依附性,但又体现相对的独立性,要求自成体系,具有军事特殊性。所以,只有通过长期建设逐步形成防护体系,才能发挥其防护作用。我们要把握好这种依附性、独立性和特殊性,坚持不懈地去研究、去引导、去宣传,持之以恒、年复一年地全面抓好人防建设规划的落实,促进城市配套功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第三,人民防空作为社会公益事业,必须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一是要在城市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加大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力度,为建设节约型、紧缩型城市提供支撑。二是要解决老城区停车难、行车难的突出矛盾,结合人防工程建设适度建设一批地下停车库,构建更多的人行通道,为城市交通和疏散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三是要结合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建设避难场所和疏散基地,结合人防教育,组织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训练,使公众在遇到突发性灾害时有场所避险、有能力应对。凡此等等,就是要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壮大人防这一社会公益事业,这一要求应该成为我们人防部门的重要职责。(二)要解决好人防如何科学发展的思路问题。我市人防建设步入了“快车道”,增长速度不再是当前的主要追求,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新世纪新阶段人防工作的主旋律。为此,我们在工作思路上应当从注重总量的增长转变到同时注重质量的优化,二者并重上来;从注重工程建设转变到同时注重建后管理上来;从注重硬件建设转变到同时注重软件建设上来;从注重物质因素转变到同时注重人的因素上来。其核心思想,归纳起来,就是要在人防建设中要着重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要在把握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中,正确处理好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人防事业与社会事业的关系,积极推进人防建设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事业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把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充分体现在人防建设的方方面面。二是要在落实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要求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城市建设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防空设防和兼顾设防的关系,抓好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的落实,积极参与加快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为推进城市“防空防灾一体化”服务。三是要在注重人防建设效益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平时与战时的关系,人防工程建设既要考虑战时防护的需要,又要考虑平时使用的需求,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实现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四是要在部署人防建设任务中,正确处理好重点建设与全面建设、应急建设与长远建设、城市与乡镇、古城区与开发区的关系,力求使全市人防建设与苏州经济发展相协调、相同步。五是要在贯彻人防建设方针原则中,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建设与管理、硬件与软件、客观条件与主观努力的关系,切实保证人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要解决好当前制约人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务之急,要着力破解五个方面的难题:一是面对机械化战争形态向信息化战争形态转变,破解人防工作受传统束缚的难题,努力建设现代人防。破解这一难点,就是要摆脱传统的思维、传统的做法,从传统的人防建设中走出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以信息化战争为条件,赋予人防建设新的内涵、新的任务、新的标准和要求。二是面对城市化快速发展,资源紧缺,停车难、行车难等突出问题,破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落实人防要求的难题。破解这一难点,就是要解决好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人防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突破旧的机制约束,建立健全新的建设管理机制,保持人防建设可持续发展。三是面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频发,破解人防向民防转变的难题。破解这一难点,就是要尽快转变职能,认真汲取南方冰雪灾害、“5.12”抗震救灾行动的经验教训,针对战时人民防空救援行动,认真研究平时城市应急救援行动的措施和方法,建设一支既有人民防空特色,又适应平时救灾要求的人防应急救援队伍。加大相应技术装备和物资储备,充分利用人防现有优势,挖掘人防设备设施的潜力,努力为城市应急救援、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真正实现人防民防“两防一体化”要求。四是面对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破解人防法规体系欠缺、不到位的难题。破解这一难点,就是要从自身做起,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试点实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为上级部门制定法律规章提供实践依据,推动人防建设法制化进程。五是面对新形势下人防职能的拓展、任务的增多,破解人防队伍可持续发展的难题。破解这一难点,就是要从人才队伍建设入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强人防队伍建设,提高人防队伍素质,改善知识和年龄结构,尤其是要注重人才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人防干部队伍的组织指挥能力,提高人防建设的科技含量,提高人防专业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总之,就是要有一支与人防职能相对应的、能胜任现代人防建设要求的、知识结构和梯次合理的人防队伍,为人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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