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融入公共安全建设

抓住机遇,积极参与,大胆实践——努力探索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的有效途径

时间:2011-12-01 14:22 来源: 访问量:
【字体: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国内外危机频发。从美国“911”事件、印度洋海啸、日本大地震到泰国大洪灾,从SARS病毒席卷全国、到多地车祸群死群伤不断、煤矿透水或瓦斯爆炸频发,从汶川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到“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等,如此频密的突发事件前所罕见,使得整个社会的危机感大大加重。表明了在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自然环境不断恶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公共危机已由非常态化的偶发转变为常态化的频发,成为社会管理中不可回避的重大挑战。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已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已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
一、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的重大意义
和谐与安全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安全是和谐的一种表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把完善应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和国防建设,保障国家稳定安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作为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根本任务是有效地组织战时防空并参与平时防灾,担负着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因此,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是人防职责所在,是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的重要体现。
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人防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要推进人防工作融入经济建设、融入城市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融入社区建设。”因此,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是贯彻落实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的实际举措,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新时期民防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人防向民防实质性转变,融入经济社会、服务社会的发展之机和重要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苏州市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的探索实践
2001年以来,我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南京、苏州、连云港三市开展民防试点工作,推进民防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了民防建设的探索。我们着眼新形势下人防建设发展的需要,围绕实现“人防向民防转变”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实践,努力找准民防试点工作的“切入点”,经过几年的努力,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同时,也逐步融入到政府公共应急管理建设体系之中。
(一)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建设之中。
2002年12月17日,苏州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决定,“建立苏州市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人防部门具体负责,为市委、市政府、军分区领导组织指挥重大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保障;成立苏州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市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防办,并增挂民防局牌子。”(2003年3月26日中共苏州市委正式批准成立苏州市民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苏委〔2003〕74号文件精神);2004年12月2日,经省政府批准,苏州市人防办增挂苏州市民防局牌子。)
2006年5月9日,经苏州市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颁布实施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06〕52号),正式拉开了我市应急管理建设的帷幕。
2006年9月19日,根据《关于成立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精神(苏府〔2006〕111号),我办为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2007年,根据《苏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通知》精神,我办为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2007年10月25日,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核应急预案的通知》(苏府办[2007]213号)明确了“市人防办承担市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市核应急办公室的职责。市核应急办公室是市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人防办,负责处理市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简称市核应急办,主任由市人防办主任担任。”
2008年7月30日,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苏州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苏府〔2008〕100号),我办为市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位于市应急办下设事故灾难处置组,并履行相应的职能。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苏州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精神(苏府办〔2008〕101号),我办为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010年8月,根据市政府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新增为市110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11年4月,根据苏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精神,我局为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2009年以来,我市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古城区人防办已纳入区政府应急管理体系,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负责协调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之中。
2006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全市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纲。其后,与总体预案配套又相继出台了20多个专项预案,与此同时,各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层层开展预案制定工作,作为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成员单位,近年来,我办相继制订了《苏州市核应急预案》、《苏州市人防办关于参与处置市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行动方案》、《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应急预案》、《上海世博会苏州“护城河”安保工作配套预案》、《苏州市民防局参加110紧急联动行动方案》等,为我办参与市应急训练、演练(演习)和实战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之中。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机制分散,缺乏综合性的应急指挥平台。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环保、安监、民政、地震、人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挥平台和信息系统互不连通,资源共享程度低,人力物力浪费大,部门色彩浓厚,相互间缺乏协调,处于多头管理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政府很难实施快速反应和统一的指挥调度。2009年,市政府本着“集中统一、资源共享、集约高效”的原则,为建立日常动态下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全面的监测和预警,实现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将各部门现有的应急指挥平台进行了整合。目前,我市人防指挥所(地下)、民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面)和民防机动指挥所均纳入到市应急指挥平台之中。
利用民防警报系统(固定、升降、机动警报)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告知公众政府应对措施及灾情信息。目前,我市在每年的4月27日(苏州解放日)和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组织警报鸣放,警报种类为防空袭警报,市区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根据公共应急建设需要,我们不断完善警报系统信息化升级改造,努力实现警报系统智能化控制,研发设计常见灾情的信号种类,拓展人防警报系统的防灾预警报警功能,以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和城市新扩展地域为重点,合理规划警报布点,不断提高城市警报音响覆盖率,更好地服务于公共应急建设。
(四)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之中。
目前,我市编制有3支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即:人防机关应急指挥处、信息通信处和所属事业单位人防指挥所与信息保障中心人员组成,人防专业队伍和民防志愿者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民防空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参加组建的单位有公安、消防、卫生、市容市政、供水、供电、燃气、广电、住建、交通、环保、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多个部门。2010年下半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通知要求,各市(区)均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立了指挥部,落实了人员装备,举行了成立仪式,并为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揭牌授旗。从“人防专业队”和“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两支队伍的组成来看,无论是组建单位,还是分管的领导与联络员,两者是一致的。即:平时的应急救援力量就是战时的人防专业队伍,实现了人防专业队和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整合。从平时的训练、演习和救援行动来看,达到了“练指挥、练程序、练协同、练保障”,全面提升应急救援战斗力的目的,通过平时更为广泛的磨合,加深了了解,增进了感情,实现了资源共享,同时,为战时组织城市防空袭斗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我市确立了“适应民防,积极跟进,稳妥建设,简单实用”的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思想,对民防志愿者队伍组建模式、管理机制、培训演练、使用机制和各类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目前,全市编制有两类民防志愿者队伍,一是由各市(区)民防局(人防办)组建的460人,二是根据省民防局《2011年全省民防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目前,我市所有社区均编有本社区的民防志愿者队伍。
(五)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资源体系建设之中。
应急资源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在整个应急管理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根据公共应急建设需要,我们充分发挥民防战备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民防设施平战结合的力度,在保证战备功能的前提下提高开发利用效益,增强经济活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拓展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的功能,为群众应急避难提供隐蔽场所,为储备救援物资提供场地,以应对平时突发事件和战时防空袭斗争。有效利用地下资源,积极开发兼顾人民防空需求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体建设。利用人防建设资金重点投向符合“三个效益”的民生工程,以达到完善城市功能、缓解交通压力、改善城市环境、方便群众出行、便于应急疏散的目的。推进民防建设融入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实施计划,实现疏散地域(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双向互动、互利双赢。
(六)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应急训练和演练(演习)活动之中。
近年来,我们把紧急状态下的体验性训练和演练(演习)作为民防应急指挥的重点工作来抓,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训练机制。首先,依据南京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发的《加强人民防空训练的意见》、《人民防空训练纲目》、《人民防空训练成绩评定标准》和《人民防空训练教案选编》,认真抓好每年度的人防专业队和民防志愿者队伍骨干训练;其次,以学校、社区应急预案和社区《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避难)手册》为依据,结合“4.27警报试鸣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时机,组织学生、居民群众进行体验性训练和人口疏散演练;
第三,2007年以来,依据预案我办先后参加或组织了“钟山——2007”反恐演习、“长城4号”国家反恐怖演习观摩活动、“2007-防化消防”实战化演练、民兵人防专业队实战化综合演练、“钟山——2008”反恐演习、2008年《苏州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研讨、“姑苏-2008”人防专业队实战化综合演习、2009年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演习、2010年上海世博会苏州“护城河”安保演习、2011年“7.30”重特大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习、“8.5”市反恐应急演练等。通过训练和演练(演习),检验了预案的可行性,提高了组织指挥、协同配合和综合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了应急救援的战斗力。同时,扩大了社会的影响力和民众的信任度。
(七)适应城市公共应急建设需要,逐步融入到政府公共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之中。
长期以来,人防知识教育的重点在学校,平时则利用警报试鸣日、广场活动、宣传画廊等形式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活动,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将民防宣传教育纳入到公共安全教育体系以来,我们充分认清广泛组织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是民防转型的一项新职能,是民防转型的重要标志和突破口。近年来,我们充分发挥民防宣传教育体系与市应急办、宣传教育部门、民政、卫生、地震、环保、科技等相关部门共同履行防灾宣传教育和培训职能,深入开展民防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络”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受到了市政府表彰和省民防局的充分肯定,形成了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形成了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防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编印下发各类防空防灾手册,并常态化地组织系列讲座。在广泛学习、调研、搜集资料的基础上,我办面向全市编印下发了《苏州市居民防灾应急手册》,2007年至今,以社区、学校和机关为重点陆续印刷下发了7万余册;根据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需要,逐步实现战时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平时应急救援预案的对接,为此,我们以社区为单位,制订下发了《防空防灾应急疏散(避难)手册》,做到每户一册。《手册》的基本内容是“七个明确、一个有”,即:“明确基本情况、明确基本任务、明确机构职责、明确疏散对象、明确疏散信号、明确联络电话、明确注意事项,有疏散示意图”;2006年以来,为政府机关、学校、企业、人防专业队、民防志愿者队伍和街道(社区)群众广泛宣讲《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防空防灾知识,听课人数每年约500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是民防工作“进学校”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首先,2010年4月,苏州市初级中学民防教育展馆在平江中学正式开馆。民防教育展馆是我市民防知识教育一个新的平台,也是一个新亮点,极大地促进了民防知识教育工作的开展;其次,各市区每年均利用暑假期间,组织丰富多彩的民防科普夏令营活动,让孩子们学到了知识,受到了教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三,在中学广泛开展了以“关爱生命”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第四,深入推进初级中学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全市初级中学开课率达100%,受教育人数约86,000人;第五,继续做好在高等院校、机关党校开展民防知识教育工作,每年均有10所以上高校结合演练、讲座、军训等时机普及民防知识,受教育人数近20,000人。
三是民防工作“进社区”活动,扎实有效,蓬勃发展。2008年5月,我市在平江区娄门街道新湘苑社区组织了“民防工作进社区”启动仪式,初步创建了“八个一”活动。即:一室,社区民防工作室;一窗,开辟了民防宣传橱窗;一亭,社区民防电子信息发布亭;一队,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一站,社区民防医疗急救站;一案,人口疏散方案;一点,紧急疏散集结点;一书,向每户居民发放了《苏州市居民防灾应急手册》。此次活动,标志着我市“民防工作进社区”帷幕的全面拉开。2008年以来,沧浪区人防办在所属67个社区制作发放宣传展板70套1000余块,新建10多处民防知识宣传橱窗,向社区群众发放《苏州市居民防灾应急手册》2万余册,同时,组建了“沧浪区人防(民防)宣传工作义务讲师团”,在社区定期组织义务宣讲,受益群众达万人以上,提高了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同时,充分调动了居民群众关心支持社区民防工作的热情,为民防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是民防工作“进企业”活动,有声有色,发展良好。2009年8月,平江区人防办在苏州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浒墅关施工现场,隆重举行了创建“民防工作进企业”活动启动仪式,为“民防工作示范企业”组织了揭牌、授旗,发放了《苏州市居民防灾应急手册》和医疗急救教材、器械等。同时,组织了以战时防空袭和平时应对突发事件为背景的应急演练。目前,每年均在企业组织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发放医疗急救用品并开展演练活动,得到了企业的大力支持和肯定,运行发展良好。
五是建设苏州民防宣教体验馆。根据我市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民防建设发展需要,十二五期间,我局将“民防宣教体验馆”列入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省民防局审定,各项建设正逐步展开。
三、人防建设融入公共应急建设需要把握的问题
(一)立足实际,坚持理论先行,不断深化防空防灾一体化理论研究。民防建设发展多年,但一直进展不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也不难看出,缺少成熟的理论指导和支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实践证明,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因此,必须把理论研究作为做好民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不断深化理论研究,认真探索当前民防建设的发展方向,注重把握民防建设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实行挂牌只是民防建设迈出了第一步,如何走好这条路,写好这篇文章,才是关键所在。当前,应侧重在民防应急管理等重难点问题上下功夫:研究如何统一整合、科学调度、充分利用各类民防应急管理资源;研究民防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系、动作机制、监测预警认识与决策行为等问题;研究典型事件产生机理、防范和应急救援技术等。
(二)立足实际,坚持有位有为而不越位,摆正民防在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位置。实行“两防一体化”,并不是民防部门“包打天下”,只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发挥人防战备资源优势,起到服务保障作用。也就是说,人防部门承担防灾工作,是根据政府授权,在职责范围内统一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完成防灾任务,而不是去要、去争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能。实行“两防一体化”,要坚持“防空防灾”并举,要清楚防空是主业、是根本,没有防空职能,人防便无生存之本、立足之由;同时,防灾是拓展、是延伸,也是人防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不讲防灾,人防便无发展之机。如果思路不清,关系处理不好,就会违背初衷,偏离方向,影响发展。因此,要在确立战备属性首位的前提下,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考虑战时防空的需要,又要注重平时防灾、服务社会,只有这样,才能使其综合效益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利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