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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合发展”中不断深化民防宣传

时间:2011-12-01 09:00 来源:常熟市民防局 邵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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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国际形势告诉我们,维护国家主权与安全的使命和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在集中力量发展经济的同时,努力建设强大的国防,筑起共和国的钢铁长城。民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常熟市与其他城市一样,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人民围绕“强投入促转型、重民生促和谐”的主线,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优化社会发展环境,强化各项政策措施,全市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因此,如何让民防工作深入人心,如何让民防宣传再上一个台阶,让民防宣传有机融入当地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是我们民防工作一定要认真思考的一个新课题。为此,我们认为一定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清醒认识民防工作的时代特征
首先,只要战争、特别是核战争的威胁存在一天,民防建设就必须存在一天。因而,在方针上,我们必须确定民防工作,民防宣传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既不搞突击,也不能断线,把民防建设纳入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总体规划,使之成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任务。
而且,民防的概念,不能仅限于军事意义,它不仅是防空措施,不仅在战时发挥作用,它在今天,还必须充分发挥保证城市综合防护和促进城市建设的巨大作用。为此,我们一定要认清民防工作的时代特征:
(一)民防工作职能上,防空防灾相结合。
80年代以来,民防建设与城市防灾抗灾相结合,已成为各国民防发展的共同趋势。1979年,美国国防部民防准备局与其他4个机构合并,成立了联邦紧急应变管理局,负责民防战备建设和平时防灾抗灾工作。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突发工业事故,前苏联民防部门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在世人震惊的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中,民防部门在处理灾害后果时做出了卓越贡献。德国政府则明确规定,民防任务范围不仅是对战时那些异常的灾害情况采取防卫措施,而且平时一旦出现极其严重的灾害,民防也将对此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日本根据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多的特点,在总理府设“中央防灾会议”,各地设有地方防灾组织,统管民防和防灾救灾工作,通过平时的防灾活动推动民防的基本建设。
(二)民防制度建设上,平时与战时兼顾。
一些国家提出,民防具有军事和经济的二重属性,其建设必须纳入国家建设、国家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其他基本建设的轨道。坚持了民防发展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把融民防和城市建设为一体,作为民防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为此,首先按民防的要求来规划和发展城市建设,把民防工程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如修建地下车间、地下粮库、地下发电站、地下停车场、地下旅馆等,既满足了民防的需要,又可适应城市的发展。
(三)民防措施建设上,军队与地方兼容,以发挥政府、社会、军队和全民的整体作用。
民防力量由部队和非军事化的单位和人员组成,在战时完成抢救抢修工作和其他民防措施;平时则可用于扑灭大面积林火和消除自然灾害以及重大生产事故。民防制度的建立,既要有利于战时,又要兼顾平时。既着眼于防空袭以及核生化袭击等,又要着眼于防灾害,使国防效益和经济效益都得到兼顾,要保证民防组织既能完全适应平时的要求,又能完全适应战时的要求,而无需对平时已有的机构作重大改变。
二、 全面落实民防部门的宣传职责
民防部门负有在社会民众中宣传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增强市民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职责。
当前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战时保护人民,平时造福人民”的宗旨,按照“两防一体化”的要求,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组织开展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构建具有区域民防特色,适合时代发展要求,满足社会民众需要,普及面广、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效果明显的民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促进民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并且,把树立“三个意识”作为民防部门宣传工作的关注点和立足点:
(一)必须树立法规意识。强化对《国防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规章的宣传,加强对民防工作建设成就的宣传,加强对人民防空知识、防空警报信号、人员应急疏散、地下空间安全等相关知识的宣传。
(二)必须树立全民意识。广泛开拓民防宣传的渠道,认真做好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措施。要组织各部门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宣传告知和安全防范工作;要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对所属区域的人员进行广而告之。民防办要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三)必须树立任务意识,加大民防工作任务的宣传力度,使民防工作的任务家喻户晓:
1.发出警报;
2.疏散;
3.避难所的管理;
4.灯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5.救助;
6.医疗服务,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7.救火;
8.危险地区的查明和标明;
9.清除污染和类似保护措施;
10.提供紧急的住宿和用品;
11.在灾区内恢复和维持秩序的紧急支助;
12.紧急修复不可缺少的公用事业;
13.紧急处理死者;
14.协助保护生存所必需的物体;
15.为执行上述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和组织的补充活动。
三、深入理解民防宣传的意义和原则
(一)重要意义
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把全民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宣传活动,看作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决策部署的一个实际举措,通过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防、民防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军事高科技知识、人民防空知识,促进全民国防教育和民防教育的普及,增强忧患意识和国防观念,激励全市人民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为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人为本,围绕城市防空防灾工作的需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方法、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
2.积极兼容,发挥优势 。按照“两防一体化”的要求,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兼容,做到“三个结合”,即民防宣传教育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与应急教育相结合、与生命教育相结合。利用国防、应急、消防、地震、红十字等宣传教育平台,拓展民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3.分级管理,分层实施。形成市、镇、乡、居委会四级民防宣传教育组织管理机制。针对不同区域和范围,采取分级管理、分层实施的方法,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逐步实施网络动态管理,做到措施落实,效果明显。
4.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围绕全面落实民防宣传教育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抓出亮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民防宣传教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四、不断提升民防宣传的水平和效果
民防部门不仅负有在社会民众中宣传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增强市民群众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护技能的重要职责,同时,必须坚持在“融合发展”中深化民防宣传。
民防部门要着眼城市安全运行要求和社会民众安全防护需求,扎实地履行民防工作职责,始终坚持防空防灾宣传教育校区化、社区化和制度化,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提升防空防灾宣传教育的层次和水平。
(一)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社区”的取“统一部署、分级落实、广泛参与、形式多样”的方法,以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
(二)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举办民防工程使用单位安全员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相关文件进行解读,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进行学习,组织专业业务考试,结合警报试鸣开展消防逃生演练,结合重要节日开办展览会、讲习班等。
(三)各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民防宣传工作顺利推进,不断深化。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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