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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防工作初探

时间:2011-12-01 09:00 来源:吴江市民防局 沈天翼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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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区防灾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方面,在社区开展民防工作可以有效降低灾难造成的巨大危害,减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在社区成立民防工作站,整合社区各方面防灾力量,明确各相关方在防灾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和履行的职责,完善社区民防机制。科学编制预案,创新宣传方式,合理设置避难场所,开展经常性演练,组建民防志愿者队伍,将社区民防融入到居民日常生活中,一定程度上实现社区自主性防灾减灾。
关键词:社区、民防、工作站、志愿者
 
引言
早在1999年,在日内瓦举行的国际民防减灾十年活动论坛上强调,要将社区视为减灾的基本单元,通过增加减灾网络,建立抗灾社区。历史经验表明,在灾难发生前期损失是极为巨大的,当外界救援力量无法在最有效的施救时间内及时参与救援时,社区居民科学的自救互救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同时让社区居民参与民防工作,可以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增进邻里和谐,体现社区的人文精神和文化气息。借鉴兄弟单位民防进社区的经验,结合吴江社区建设实际,市民防局正在不断探索符合我市不同社区防灾减灾的新型模式,积极寻找民防工作融入社区防灾减灾建设的新途径。
 
 
一、我市社区民防现状
近年来,我市防灾减灾工作飞速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市、镇二级防灾体系。在硬件上科学设计城市规划,提高建筑标准,建设人防工程和应急避难场所,明确灾害管理部门,建立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救援队伍;软件上不断完善灾害预警机制,加大防灾投入,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进行防灾演练。但是作为城市基本组成单元的社区,在防灾工作的开展上却相对滞后,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一)部分领导对城市防灾侧重点的理解有待商榷。存在着重政府力量、轻社会力量,重硬件投入、轻软件发展,重专业救援、轻社区自救的现象,忽视社区民防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对群众自救活动的认可度不高,影响了社区民防建设的发展速度。
(二)上级防灾减灾管理部门设置多样,民政、地震、气象、消防、交通、公安、人防等各职能部门均有部分防灾减灾职能,且各部门职权交叉,缺乏有效整合的体制机制,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中呈现出部门利益冲突和重复建设的现象。
(三)社区民防工作缺乏固定的经费来源,且投入不足。在防灾资金安排上政府没有列入计划,存在一定程度的临时性和随意性,无法保证社区防灾工作正常展开。
(四)社区缺乏专业的防灾救援人才。目前存在的志愿者年龄层次偏高、知识结构单一、专业技术力量偏弱、培训和训练流于形式、成员参与度不足等,难以应对紧急状态下的应急救灾。
(五)社区居民对家庭防灾和安全较为重视,但参与社区灾害预防比较冷漠,对社区民防建设缺乏激情。居民缺乏危机意识和自救互救意识,片面认为社区民防是政府和居委会的事,往往以旁观者的身份出现,存在着“搭便车”的现象。
此外,还存在着对社区民防工作的研究不足,社区灾害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社区防灾力量整合不够等问题。为了健全城市民防应急组织管理体系,更好地整合社区各方面的防灾资源,把社区民防作为政府防灾力量的有益补充,减轻社区对政府防灾的依赖程度,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防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社区创建民防工作站,发挥社区自主性防灾显得尤为迫切。
二、创建社区民防工作站的探索
民防工作站是社区动员群众参与防灾减灾的组织管理机构。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通过整合辖区派出所、基层民兵组织、医院、小区物业、重要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在市民防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与市各有关防灾职能单位和镇应急办的信息沟通和共享,组建居民志愿者队伍,群策群力,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一)整合力量,构建社区民防组织管理体系
民防工作站的组成应充分考虑到居委会的自治性质以及区内各单位的集体力量,可以居委会为主,各相关单位为辅,组织成立工作站。由社区居委会书记兼任工作站站长,社区主任兼任副站长,以社区民警、民兵队长、联防队员、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重要企事业单位责任人、志愿者代表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为成员。工作站可设在社区居委会,下设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室,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工作室主任,由居委会组织辖区内各单位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具体由居委会委派专人或兼职人员从事社区民防日常工作。
成立志愿者队伍。根据居民志愿的原则,由工作站组织领导志愿者队伍建设,凡有志于从事社区民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素养的居民,均可加入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民防志愿者队伍按职能可设立以下几个分队:安全巡逻分队、宣传教育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抢险应急分队等。
(二)分工协作,明确各相关方职责
社区民防工作站具有平时灾害预防、灾害发生时先期开展现场救援、协助灾后重建三大职责。具体而言,在平时主要进行防灾信息收集、与上级防灾部门沟通、志愿者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宣传、防灾演练等工作,紧急状态时进行应急抢险,在上级组织专业救灾人员赶到现场前,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救互救,而后协助专业救灾人员救灾、维稳和灾民安置等。
1.工作站站长全面负责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协调与上级防灾部门的沟通,上传下达社区民防工作的相关信息,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2.副站长具体负责社区民防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负责社区应急预案以及各项保障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负责与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和各企事业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组织社区防灾宣传、训练、演习等工作,落实应急物资和应急器具的准备与管理。
3.社区民警与联防队负责社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系统的联动工作,指导社区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维持治安。
4.民兵队长协助工作站开展训练、演习等工作,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
5.各小区物业负责人负责所辖小区疏散场所及应急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工作站在所辖小区内的民防宣传、演练、志愿者队伍筹建等工作,落实好本小区的抢险应急分队志愿人员。
6.重要企事业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危险源排查,本单位应急疏散区域和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提供准专业救援力量,配合实施民防训(演)练等工作。
7.志愿者队伍在灾害发生前,进行民防信息的收集,开展民防宣传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本领;在灾害发生时,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疏散人群和应急物资的分发等。
各相关方主要职责分解表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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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相关方
灾害预防
应急救援
宣传
教育
预案
信息
演练
避难
场所
疏散
急救
抢修
治安
心理
救治
街道民防办
工作站站长
副站长
民警(联防队)
民兵队长
(民兵应急分队)
(安全巡逻分队)
(医疗救护分队)
(宣传教育分队)
小区物业
重要单位